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方案》有效期的通知(深食药[2018]74号)
时间:2020-06-03 17:40:43 浏览:529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方案》有效期的通知(深食药[2018]74号)
来自: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辖区局、咨询举报中心:
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方案>有效期的通知》(粤食安办健[2018]7号)的要求,《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方案》(粤食安办健[2017]56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市民可通过投诉举报电话、网络、信函、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举报。信函及走访地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投诉举报电话:020-87612331;投诉举报邮箱:gd12331@gdda.gov.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9日
上一条: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 (市监广〔2018〕87号)
下一条: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口保健食品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临时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年 第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