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溶性大豆多糖等19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19年第4号)
时间:2020-06-04 09:45:39 浏览:436
关于可溶性大豆多糖等19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19年第4号)
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可溶性大豆多糖等11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乙酸钠等8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
1.可溶性大豆多糖等11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2.乙酸钠等8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7月11日
上一条: 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重点场所宣传方案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保〔2019〕7号)
下一条: 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 (合市监食流〔2019〕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