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 (市监广〔2020〕19号)
时间:2020-06-04 14:59:38 浏览:520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 (市监广〔2020〕19号)
来自:市场监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21号令),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统一文书格式范本式样,总局研究制定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文书格式范本》(以下简称《文书格式范本》),现予印发,请结合广告审查工作实际,参照《文书格式范本》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并自行印制。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0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公告 (2019年第29号)(2020-1-1实施)
下一条: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国产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情况核实工作的通知 (沪市监特食〔202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