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配料分类》等四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食品配料分类》等四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 摘要:为了更好地跟上食品配料和食品添加剂市场不断出新的步伐,也为了引导企业规范生产,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由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组织起草的《食品配料分类》、《辣椒红原料辣椒颗粒》等四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8月7日前截止。
为了更好地跟上食品配料和食品添加剂市场不断出新的步伐,也为了引导企业规范生产,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由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组织起草的《食品配料分类》、《辣椒红原料辣椒颗粒》等四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8月7日前截止。
近年来,我国食品工业发展十分迅速,从而也带动了配料和食品添加剂行业的迅猛发展。如今,食品配料和食品添加剂市场种类不断丰富,如调味制品、淀粉、馅料、蛋白、脂类、淀粉糖、糊精、食品加工用菌种以及抗氧化剂、膨松剂、着色剂、甜味剂、酶制剂、营养强化剂等,满足不同食品生产加工,提升食品色、香、味等风味品质。
随着市场对食品多样化的需求,也加快食品配料和食品添加剂市场不断出新。为了更好地规范新品市场,满足食品配料和食品添加剂市场发展需求,行业协会制定《食品配料分类》、《辣椒红原料辣椒颗粒》、《叶黄素原料万寿菊浸膏》、《姜黄和姜黄素原料姜黄块茎》等四项团体标准,并于近日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8月7日前截止。
笔者了解到,这四项团体标准具体包括《食品配料分类》、《辣椒红原料辣椒颗粒》、《叶黄素原料万寿菊浸膏》、《姜黄和姜黄素原料姜黄块茎》,是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主要是由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着色剂专业委员会提出,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
据了解,《食品配料分类》团体标准主要是从范围、术语和定义、分类原则、产品分类方面进行相应规范要求,而食品添加剂《辣椒红原料辣椒颗粒》、《叶黄素原料万寿菊浸膏》、《姜黄和姜黄素原料姜黄块茎》三项团体标准则都是从范围、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包装和贮运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
从适用范围来看,《食品配料分类》团标适用于食品配料,《辣椒红原料辣椒颗粒》团标用于以辣椒粉直接造粒或经籽皮分离的辣椒果皮经干燥、粉碎等工序制成的食品添加剂辣椒红原料辣椒颗粒。而《叶黄素原料万寿菊浸膏》则是适用于经发酵等得到颗粒,或直接以颗粒为原料,经溶剂萃取等工艺制得的叶黄素原料万寿菊浸膏。
相比《辣椒红原料辣椒颗粒》、《叶黄素原料万寿菊浸膏》适用范围,从工艺上来看,《姜黄和姜黄素原料姜黄块茎》团体标准适用范围要求相对简单些,该团标适用于以姜科植物姜黄为原料,经采挖、清洗、蒸煮、晾晒、除须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干燥根茎。不过,从技术要求来看,这三项食品添加剂团标都对色泽、状态、气味、杂质进行相应指标要求。
为了更好地保证食品添加剂的水分、含粉率、硬度、总砷以及叶黄素含量、干燥减量和色价、灰分等指标含量符合相应的要求,需要进行试验测定并涉及相应的食品检测仪器。
笔者了解到,这三项食品添加剂团标在试验方法中提到仪器和设备有粉碎机、分析天平、恒温水浴锅、分光光度计、回流提取装置、电热恒温干燥箱、干燥器(内有干燥剂)等。
最后,在包装和贮运等方面,这三项食品添加剂团标都明确要求包装袋应无毒、无害,清洁卫生,无破损,产品贮存应在清洁卫生、通风、干燥处等,而运输方面,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且具有防潮等措施,同时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可倒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