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低风险食品)实施告知承诺的通知
时间:2021-01-11 11:20:25 浏览:903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低风险食品)实施告知承诺的通知
来自: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低风险食品)实施告知承诺的通知
沪市监食生20210003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食药监局认证审评中心:
根据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举措的通知》(沪审改办发〔2020〕19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改革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现决定,将前期在自贸试验区内试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低风险食品)实施告知承诺的改革举措,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
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操作规程按《上海市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见附件1)实施,该事项申请材料目录见附件2。
对《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低风险食品),申请人不愿意作出承诺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
特此通知。
上一条: 关于蝉花子实体(人工培植)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下一条: 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征求意见